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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整治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7:05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王建华) 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今天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后的100天里,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及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据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延球介绍,本次集中整治将重点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对有私制烟花爆竹历史的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制作、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搞好堵源截流工作,深挖线索来源,对收缴的制作原料特别是黑火药、氯酸钾等,坚决一追到底。

  据了解,市公安部门还设立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保密,举报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奖励给最先举报人。举报电话:市公安局2026135、2864925(夜间),市南2864084,市北3834115,四方3720705,李沧76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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