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非典、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划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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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7:16 人民网 |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近日下发《2004—2005年冬春季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将非典、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划分为特别严重事件、严重事件和一般事件。 特别严重事件是指非典、人禽流感疫情波及两个及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严重事件是指发生非典、人禽流感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两个及以上地或市。一般事件是指发生非典、人禽流感病例,或一周内在一个县或区域内流感发病水平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一倍以上。 面对特别严重事件时,卫生部应采取以下应急反应:一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提出成立全国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调集全国的医疗卫生资源参与疫情的控制。组织和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全国非典或人禽流感疫情信息,向世界卫生组织和港、澳、台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疫情信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是根据本省疫情实际情况及防治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省级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在各省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省疫情的防治工作。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02日 第二版)-《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