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点清理领导干部超标用车和多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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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7:56 新华网 |
清理违规购买和乘坐超标车,清理领导干部多占公有住房等五项工作,将成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昨日召开的省纪委四次全会同时要求,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五种能力。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董雷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决议》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坚决执行中纪委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对违规购买和乘坐超标车、干部多占公有住房等问题的清理,坚决刹住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四股歪风;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严惩腐败分子;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决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决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记者 陈有谋)(来源: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