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击毙讨债人:死者家属将起诉兰州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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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8:19 新华网 |
父亲姜云春被兰州市警方击毙以来,姜伟的心头每天都阴云笼罩;但昨天,他说自己感到了一线温暖:公安部信访室的工作人员仔细听取他的控诉和要求,并收下了申诉材料,表示将尽快转给有关部门审核。 昨天早上9点,姜伟赶到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处,“有关工作人员非常认真地听我讲这件事,还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了两点:第一,兰州市公安局击毙了带着热水袋而不是爆炸物讨债的父亲,他们应该对我们家属有个交待;其次,如果经公安部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发现案情重大,我们家属要求追究兰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安部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听了后,表示将把材料转给有关部门审核。”姜伟此次来京,主要目的就是向兰州市公安局的上级讨个说法。 另悉,姜云春妻子李粉莲昨天收到了兰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处寄来的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书面答复,其中心意思是,兰州市公安局是因为姜云春涉嫌暴力犯罪而介入案件的,警方的行为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司法解释,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因此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对此,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朱晓梅告诉记者,“姜伟11月中旬在兰州时就得到了这样的口头答复,故此书面答复未出意料。但有了这个书面意见我们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程序了,那就是在法定时间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确认兰州市公安局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并判令兰州市公安局因为这一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李湘荃)(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