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新国标实施一月仍被冷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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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8: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曹丽珍)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玩具新国标,至昨正好“满月”。然而记者昨天采访发现,我市一些玩具批发市场内仍然充斥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玩具。 昨天上午,记者在夫子庙小商品市场任意走访几家玩具店发现,店内的绒毛、车模等玩具,有的只在包装带上印有英文或韩文标识,既不易看懂又不醒目,有的干脆没有任何标识。每种玩具的年龄分级和相关警示则没有见到。在一家玩具店内,记者随手拿起一辆包在塑料袋内的玩具小汽车问商家,包装上为何没有生产厂家的标识?对方说:“几块钱的小玩意,不会有什么标识。”对于新的玩具标准,记者一连询问几家玩具店,多数销售人员均称不太清楚,有的人则称,听说过,但仅仅出台一个新标准,对形成多年的玩具销售市场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而且,玩具商目前手里肯定都还有不少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又不能扔掉,只能出售。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儿童是特殊的消费群体,新玩具标准的实施,无疑能对他们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他们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让新的玩具国标真正发挥作用。消协人士提醒,家长选购玩具时,不能贪图便宜,或只看玩具好不好玩,而忽略玩具是否合格、无毒无害等大问题。 据了解,新标准规定,上市出售的玩具应按儿童年龄进行等级划分并贴上警告标识。新标准还对玩具的安全标识做了较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如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识,并说明如果被3岁以下儿童使用可能会有哪些危险。对一些小零件和含小零件或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包装上应有明文警告或直接贴上年龄警告图标。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