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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当官不为民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9:40 人民网

  分类阅读论 坛IT产业体 育环 保文 化科 教社 会两岸关系法 治外 交军 事农 村经 济时政网友文集声明“网友之声”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的场所。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不代表人民网观点。有感当官不为民做主[刘可非]于2004-10-25 17:47:46上贴

  (一)我国有谚曰: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里的为民做主,应当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维护了平民的正当利益(比如给被冤枉的百姓平反之类),二是为平民做主。

  一直以来:在百姓心目中,当官的能够有此信念、进而能够做到这一点,可谓好官矣,而且,对此类官家,百姓必将视其为再生父母,必生感激涕零、感恩戴德、舍生相报之情;在官者心目中,我能有此信念、能够做到这一点,便可问心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达到为官的最高境界了,而且,对百姓之视己为再生父母,以及他们的感激涕零、感恩戴德之情,也就可以坦然受之了。概而言之,就是“百姓感激涕零、我自问心无愧”。

  这种观念,在我国由来已久、深沉厚重,深深植根于民俗之中,乃至上升到了国情的高度。与此相对应,则造就了中国百姓浓厚的“草民心态”,极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构建。

  (二)为什么如此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有三。

  一曰“法外施恩”。在家天下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中,忠诚于、服务于以天子为首的“一姓一家”的统治集团,是古代为官的本然职责。如此一来,若有为官者为民做主,乃至因此而丢官抗上,自然就是“法外施恩”了。所以才会有上面那种“百姓感激涕零、我自问心无愧”的观念。有人也许说了,中国历史上不是富有“民本”传统吗?非也非也。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貌似民本,实则最不“民本”;貌似“君末”,实则最不“君末”!君主始终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君主利益是始终统治的根本目标。历来的统治者之所以关注老百姓的利益,之所以提出民为贵、民惟邦本之类的观念,全是因为:如果不照顾人民的利益,长远看来就会影响到统治的持续,最终损失君主的利益。

  二曰“别无选择”。在“人治”、“德治”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中,和平年代里,百姓的正当利益除了依靠为官的大老爷“公堂做主”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保障手段。之所以强调“和平年代里”,是因为动乱、起义的年代还是有办法的,那就是造反,推翻现有统治。只可惜,在中国历史上,这个办法一则不经常,二则,即使推翻了旧有的腐朽,又会造就出新的腐朽。

  三曰“坏官太多”。相对于为民做主的“好官”来讲,不敢“为民做主”乃至祸殃平民、为民害虫的“坏官”要多得多。而且,对此类“坏官”,除非有别的更大的“好官”来“为民做主、罢免此畜”,否则,平头百姓就只能是:要么苦苦哀求“大老爷开恩”,要么背后偷发“兔子咬牙之恨”;而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三)泛而论之,做官者有三种境界或状态。

  最可恶、最低级的状态是“为民害虫”。为官者利用别人赋予给他们的权力(这个“别人”,在传统政治观念里是“皇帝”,在当代政治观念里是“人民”或曰“公民”),不去造福人民,反而伤害人民。

  中间状态是“为民做主”。这样的理念及其实践没有什么不好,此类官者也应得到人们的认可、尊敬和爱戴。然而,这个观念背后隐藏的依然不是真正的“民主”思想,而是残存着带有封建色彩的“官主”思想,也即,为官者曰:你们老百姓要依靠我这些当官的来给你做主;为民者曰:我们需要你来为我们做主。

  高级境界是“为民服务”。这个理念最符合当代政治观念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它内蕴的逻辑是:官者拥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你为官者最起码的职责,是人民对你们提出的最低要求。如果你做到为民服务,仅仅证明你称职、履行了职责而已,人民不应因此而对你“感恩戴德”,只因你履行了职责而对你怀有应然的尊重和爱戴;如果你不能做到为民服务,就证明你不称职,那就请你走人。

  不妨作个“工厂”和“官场”的类比。

  在“工厂”里,我们只会看到,一个勤恳工作、尽职尽责的雇工,当他拿到该拿的工资的时候,有可能对他的“老板”“感恩戴德”;我们却从未看到,他的“老板”会因为这个雇工的尽职尽责而对他感恩戴德。

  在民主政治理念中,官场里的“官员”不过是工厂里的“雇工”,而官场里的人民则相当于工厂里的“老板”。难道身为“雇工”的官员拿着“老板”(人民)给他们的待遇而不应该尽职尽责吗?难道身为“老板”的人民会因其“雇工”的尽职尽责而应该对他们感恩戴德、感激涕零吗?

  (四)平心而论,在以封建专制集权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政治框架里,为官者能都达到“为民做主”的境界实属不易,而且也足以问心无愧了。

  可是,如果用当代民主政治的观念来衡量,达到这个境界还远远不够,还差得远;

  如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党人的政治理念来衡量,达到那个境界还大谬不然呢!试问:你的权力是谁给你的?答曰:人民给你的。试问:给你权力用来干什么?答曰:为人民服务,而非凌驾于人民、“为民做主”。试问:如果你做到为人民服务,表明了什么?答曰:表明你尽了该尽的基本义务,履行了该履行的起码职责。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在当代中国:

  如果我们的官员不能“为民做主”、乃至“为民害虫”,那就太差劲了,那就离社会主义制度对你们提出的“公仆”要求相差太远了,甚至都比不上封建官吏。

  进一步,如果我们的官员只是做到“为民做主”而不求“为民服务”,照样远远不够,甚至还大谬不然,因为在你们的骨子里还有封建的“官主”意识作祟,又怎能构建民主政治呢?

  社会主义的政治对你们提出的要求,绝不是那样简单和低级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而是如下这样丰富和高级的口号:当官不为民服务,必须回家卖红薯!

  假如有一天,我们的多数官员能真正有此信念和行为,我们的多数人民也能真正有此信念和行为(从而彻底摆脱草民意识),那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离我们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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