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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商品勿自行拆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9:43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三包”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经销商提出退货、换货或维修要求,勿自行拆开予以修理,避免在维权过程中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消费者管于斌日前就经历了这样一件麻烦事。9月5日,管于斌在贵阳市花溪区南大街一专营电动工具的商店购买了一把手提电钻,当时,经销商承诺电钻在一个月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包修。10月3日,管于斌在使用电钻的过程中,发现电钻的电机转动,而钻头不会动。于是就自己拆开电钻检查故障,可没有找出故障原因。

  由于离包修期仅有2天,管于斌当天急忙带着电钻找到经销商。但经销商提出电钻发生的故障可能是消费者自行拆开造成,不给予免费维修。

  无奈之下,管于斌第二天来到贵阳市花溪区消费者协会清溪分会。清溪分会值班人员细心向管于斌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告诫他今后碰到类似的问题首先不要自行拆开予以修理,要及时向经销商反映问题。清溪分会组织管于斌和经销商进行协调,最后,经销商表示同意清溪分会的调解,免费对电钻进行维修。

  作者:杨璟 袁天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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