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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0: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曾轰动京城的7月9日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的被告人苏文东在海淀区法院出庭受审。苏文东在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解道:他并没有劫持人质,只想通过劫持人质见记者。

  持刀劫人辩称没犯绑架罪

  苏文东今年32岁,山东淄博人。检方指控说,7月9日12时许,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为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解决其上访问题的目的,竟持刀劫持年仅19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后被抓获。

  检方认为,苏文东持刀劫持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绑架罪。法庭上的苏文东没有请律师,他辩称《刑法》规定的“绑架罪”条款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他自己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所以没犯“绑架罪”。

  想上电视故意制造事端

  苏文东说:“我没有劫持人质,我拿的刀是自伤自残用的,后来也是捅了自己。”苏文东说,他是为妻子与儿子被公共汽车压死一案到北京上访的,来北京两次了,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考虑到中央电视塔游人多,而且在那儿见记者应该容易些,于是他想到电视塔上跳楼自残,以引起记者的注意,同时电视塔是电视信号的发射机构,如果能上电视直播,就更好。

  7月9日,苏文东就在中央电视塔大厅内用胳膊勒住检票员孟某的脖子,然后说了三句话,第一句对着保安说:“你们都别动。”第二句是对围观的人群:“快打电话报警。”第三句是:“我要见《焦点访谈》和《今日说法》的记者。”

  方法不当可能构成绑架罪

  苏文东说:“我拿着刀,围观的人以为我是绑架她,但不是这样的,勒住孟某脖子后我还对她赔礼道歉,说不会伤害她,只是想见记者。”见武警来到现并往前走时,苏文东又大声制止:“别过来!”他还突然用刀猛刺自己的右大腿,右大腿顿时血流如注。随后,苏文东被突袭的武警制服。

  法庭上公诉人指出,苏文东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用刀比划,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构成绑架罪,虽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昨天法院没有宣判此案。(赵中鹏)(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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