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象路31户居民,昨日顺利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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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28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中山陵园风景区核心保护区内石象路46号、48号住宅小区,搬家车辆百余辆次有条不紊地来回穿梭,首批31户居民顺利搬家,拉开了前湖片区环境整治的序幕。 搬迁现场,百名拆房工人依法拆除小区大门和围墙、停车场和工企单位占地及房屋共3000多平方米,使破旧建筑背后多年栽种的树林绿地得见阳光,向游人初现久违难览的秋日胜景。 石象路46号、48号住宅小区位于风景区核心保护范围,紧邻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与世界文化遗产石象路相距不过百米。陆续建设、形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集中居住了约400户原中山陵园管理局职工,其他住户因历史形成的城镇、农村居民点逐步蚕食景区绿地,违章建筑泛滥,外来人口集聚,严重损害了风景区的自然环境,使这一原本自然环境优美的景区沦为游人罕至的卫生死角。 拆迁结束后,将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梅花谷公园,全部还绿于山,还地于林,成为市民共赏的又一园林胜景。 该片区于今年10月依法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按法定程序开展了评估等工作,自11月1日起正式动迁,首日已有38家住房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十余户居民已顺利搬迁。 此次拆迁充分体现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场+保障”的精神,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完全按市场化评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这两年购买二手房入住46号、48号小区中的近100家住户,此次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出当初的购买价,其中1户前年购买价15万元,此次评估价为40余万元,拆迁后在苜蓿园地区购买了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尚有2万元余款。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已落实城东地区的中低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源。通讯员 施宣 (编辑 恒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