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人员可兼职兼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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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46 人民网 |
据新华社杭州11月1日电据《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目前已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可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特长从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并可获取兼职报酬。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0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