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服刑,养老金要停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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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4:01 东方网-劳动报 |
案情介绍 老孙在企业搞了一辈子采购、销售,今年初终于到了退休年龄,企业给他办理了退休手续。虽说退了休,老孙可没赋闲在家,他又受聘于一家私企做厂长。一份养老金,一份厂长薪水,老孙的收入比没退休之前还翻了番,全家人好生喜欢。 不料好景不长,今年9月,老孙原单位领导出事,老孙也因涉嫌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关押。此后,社会保险机构也停发了老孙的基本养老金。 这段时间,老孙的妻子及子女都心急如焚,一方面不知案情发展会如何,患有心脏病的老孙身体是否能承受,而同时,对老孙养老金被停发也想不通,养老金又不是工资,不做就没有,怎么就这样呢?要是被判无罪不是亏了吗?要是被判刑,就永远不再有养老金了吗?遂前来本刊咨询老孙关押期间及以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会如何。 案例分析 本案系退休职工因涉嫌经济犯罪而引起的养老保险待遇争议,虽不多见,但却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针对此类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01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有具体规定,现结合老孙的情况分析如下: 1、关押期间养老金暂停发放。 老孙家人表示,现老孙被关押,但尚未定罪量刑,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怎么就停发了基本养老金呢?他们想不通。但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关押期间的停发基本养老金,仅仅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否予以补发,完全取决于老孙本身是否构成犯罪。但从老孙家人所述情况看,老孙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极大。 2、被判刑并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分析本案的事实,一旦老孙被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倘若服刑的,在服刑期间不但停发基本养老金,而且还停止其享受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老孙妻子担心,万一老孙有个三长两短,是否就什么待遇都没有了。根据规定,“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本案中,老孙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不长,个人养老金帐户额使用不多,万一老孙在服刑期间死亡,他个人缴费的本息余额家人可继承,但老孙的遗属不能享受相应的其他待遇。 3.被判缓刑还可享受养老金。 从老孙涉嫌贪污数额不大的事实分析,如果认罪态度较好或有立功表现,可能被判缓刑;另外,服刑期间,考虑老孙年老多病的实际情况,也有可能监外执行。在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根据规定,老孙还可享受基本养老金,但在每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时,老孙则不能享受调整待遇。(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