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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查处6起典型违法占地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5:22 人民网

  新华社贵阳11月2日电(记者刘文国)贵州查处6起典型违法占地案件,相关违法批地占地责任人分别受到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政纪责任、恢复土地原状和罚款等处理。

  记者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2日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几年来,贵州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公路改造和重点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比较突出。2003年,贵州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352宗,涉及土地面积1195公顷。今年上半年,全省在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中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28宗,涉及土地面积150多公顷。

  2日公开通报的6起典型违法占地案件,都不同程度存在非法占有基本农田问题。桐梓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桐梓县长城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建设水泥厂,非法占用64.6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38.62亩。盘县翰宇焦化有限公司仅持盘县计划局、环保局的批复,就非法占用基本农田93亩,开始动工修建机焦厂。大方县交通局在修建大方县到金沙县的公路中,违法占用7个乡镇的土地共508亩,其中基本农田269.84亩,是贵州省此次公开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中,占用基本农田数量最多的。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在文说,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保护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2001年,贵州共划定基本农田5895.56万亩。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有法不依,有纪不从,到2003年,全省基本农田总面积仅为5862.38万亩,减少了33万多亩。

  据悉,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贵州省已决定在全省耕地保护中,做到坚持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等“五个不准”,并要求执法监察部门在执法监察中,不搞批评了事,不搞简单罚款了事,不搞补办手续了事,坚决依法办事。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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