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2万生育妇女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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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1:2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11月2日讯 记者王伟健报道:昨天是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3周年。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统计表明,3年来该市生育保险待遇累计支出近9亿元,有近12万生育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平均每位生育妇女享受待遇标准达7500余元。 据了解,这项带有一定社会福利特性的基本保险制度,具有覆盖范围广、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方法简便易行、社会化程度高等特点。因此,该《办法》实施后,不仅完善了上海市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也有效缓解各行业、企业之间妇女生育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解除了单位用人的后顾之忧。今年8月,为进一步减轻该市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市政府对《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降低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参保单位和生育妇女的认可。 《华东新闻》 (2004年11月0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