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将厦门学校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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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3:02 东南早报 |
认为专利权被侵犯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通讯员小薇)泉州人尤某是专利“绿化防漏屋面”的权利人。2004年7月,尤某认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在其绿化工程中,未经其许可擅自实施了这一专利技术,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将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2万元。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尤某的诉讼请求。 1995年3月,尤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绿化防漏屋面”发明专利。尤某认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在其教学楼、办公楼等屋面进行的绿化工程中,未经其许可擅自实施了这一专利技术,已经为生产目的进行了侵权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屋面上实施的绿化工程与尤某的专利方法相对比存在明显差异。因此,被告屋面的绿化工程使用方法并未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未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