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春节前严打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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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3:34 济南日报 |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宋姝辉 通讯员滕世雷孟李生)从现在起到春节前,我省公安机关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百日整治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 省公安厅要求,要努力营造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层层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拓宽举报信息渠道。对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乡镇、村庄进行逐村逐户拉网检查,重点检查农村闲置房屋、院落、养殖场、看菜园屋等部位。同时,针对烟花爆竹反传统产区的特点,严防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扩散和转移。 随着有些城市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开禁,安全管理任务将越来越重。各地公安机关要针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禁放、限放工作有序、安全进行。各地要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关,严厉查处经营企业购销非法产品、无证运输、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行为。春节前,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安监、供销等部门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加强对零售业户的监督管理。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销售集贸市场;严禁销售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烟花爆竹;严禁小型礼花弹进入群众手中自行燃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