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咸亨” 对簿公堂(案例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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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4:0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酒乡绍兴的两家咸亨公司因一枚“咸亨”商标对簿公堂。近日,浙江绍兴县咸亨酒业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咸亨酒店、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告上法庭。 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因其悠久的历史和独有的文化享誉海内外。近年来,上海、杭州等地的许多超市冒出了形形色色的“咸亨”老酒,令“咸亨”商品商标所有者绍兴县咸亨酒业公司非常头痛。据咸亨酒业董事长张尚明介绍,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自幼熟读鲁迅先生作品的他从中受到启发,决心按古法生产“咸亨”老酒,结果在市场上大获成功。一九八七年,张尚明领导的咸亨公司获得了“咸亨”商品商标,咸亨酒业还于二○○二年注册了“咸亨通宝”商标。二○○○年根据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咸亨”二字价值超过一点五亿元。咸亨的手工酿造流程还成为向海外游客开放的参观点。张尚明由此被称为从鲁迅作品中“淘金”的第一人。随后三年,张尚明一鼓作气,将“咸亨”商标在韩国、日本等地注册成功。 不过,今年以来张尚明经常被一些朋友问起的“咸亨”酒搞得莫名其妙:因为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下属的超市和绍兴、上海等地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印有“咸亨”及“咸亨通宝”商标的酒类产品,生产者是咸亨酒店和浙江古越龙山公司。时间一长,“咸亨”牌加饭酒的销量因此受到极大影响。于是,“咸亨”酒业将两个生产者和销售商告上法庭。 原来,尽管早在一九八七年咸亨酒业公司就享有“咸亨”注册商标,而同在一城的咸亨酒店在过了数年之后,越来越感到“咸亨”品牌价值所在,于是申请注册了“咸亨”服务商标。不过这枚“咸亨”,其使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酒店只允许在内部的产品上印上“咸亨”字号。 矛盾的结果是两个“咸亨”闹上公堂。咸亨酒业代理人称,咸亨酒店在其出品的“太雕”等产品包装盒上印上“咸亨”字样,而在互联网上有大量宣传资料,已构成商标侵权。被告方咸亨酒店则认为,“太雕酒”的外观设计早在二○○一年就申请了专利,该酒外包装上的“咸亨”标志在图案设计上与咸亨酒业出产的咸亨加饭酒上的“咸亨”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影响消费者识别,说其侵权太过牵强。为避免商标使用纠纷,酒店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咸亨”商标的使用提出异议。而古越龙山公司称自己和咸亨酒店只是委托加工的关系,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下属的联华超市也认为自己只是给“太雕酒”销售提供场地,目前已将印有“咸亨”字样的太雕酒全部撤柜,等到法院判决再决定是否上柜。 虽然案件尚在审理中,但此间人士认为,增强品牌意识首先要有商标意识,否则随着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被动。 (辛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1月0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