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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工先缴“保证金” 建管局要求企业交预备调剂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4:11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昨天,市建委建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要筹措一笔预备调剂资金,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须认真排查工资拖欠隐患,按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2%到5%,筹措“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解决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本地企业若没有筹措预备调剂资金,产生恶劣影响,项目经理将被全市通报和处理,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一律清出青岛市。本市建筑业企业须于下月15日前将“预备调剂资金报表”上报注册所在地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管局还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凡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又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的企业,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解决拖欠工资外,企业和项目经理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移交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将被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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