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望获准办驾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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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5:57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李康乐)今后,个人有望获准开办驾校。日前开始在交通部网站上征求意见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个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办驾校。 此前,驾校都是挂靠在一些单位下的企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将进一步走向社会化。符合三个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开办驾校:(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外商投资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办理。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驾校应公示其经营资质、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学时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等情况。驾校属地的运输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并依次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