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个人有望获准办驾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5:5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李康乐)今后,个人有望获准开办驾校。日前开始在交通部网站上征求意见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个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办驾校。

  此前,驾校都是挂靠在一些单位下的企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将进一步走向社会化。符合三个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开办驾校:(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外商投资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办理。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驾校应公示其经营资质、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学时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等情况。驾校属地的运输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并依次排序。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