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机票一年后才能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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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7:11 齐鲁晚报 |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王娟通讯员杨晓军)乘客购买的飞机票上明确注明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机票遗失后旅客想得到退款却必须等上一年。一市民对航空公司的这一规定提出质疑。 近日,市民张先生不小心将飞机票遗失,他挂失后得到的答复是,在一年后才能拿到退款,若在此期间飞机票被冒用或冒退,便拿不到退款。张先生认为航空公司的这一规定不合情理。 记者就此事拨打了山航客服电话96777,工作人员解释说,旅客如将机票遗失,必须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取得遗失证明,然后持证明材料到航空公司营业厅办理挂失手续,等待一年后,如果未发生冒用、冒退,航空公司会给退款。如果在旅客申请挂失前飞机票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山航售票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因为机票的有效期为一年,所以旅客遗失机票后,要等一年才能拿到退款,全国的航空公司都执行这一标准。一年后才能确定机票是否真的丢失了。 对此,金浩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认为,每张机票上都注明了乘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因此机票属于个人财产,丢失之后挂失寻求退款是合理合法的。由于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也就杜绝了其他人使用该机票的可能性。机票持有者在登机时要查验身份证,必须与持票人姓名、相貌、年龄等个人特征相符才能登机,任何人拿到不属于自己的机票不可能顺利登机,等一年后再退款时间确实太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