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交费难坏散户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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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7:24 齐鲁晚报 |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王晓鹏实习生王仲宇)最近几天,不少市民在交取暖费的时候遇见了难题:因为没有单位统一收取,而热电公司又执行“集中交费”的老规矩,造成部分居民想取暖也无法交费,居民呼吁这老规矩能否变通一下。 家住玉函路38号院6号楼4单元的孙先生这几天为交取暖费的事情犯了愁,几次带着钱到热电服务中心想交取暖费,几次都被工作人员拒收。原来,孙先生所在的居民楼有些特殊,其它单元的住户都有单位进行统一代收,就是他所在的单元住着一些“散户”,既没有单位进行统一代收,也没有物业公司代收。孙先生前几天打听到负责他们居民楼供热的是济南大学供热服务中心,于是带着钱去交费,却被告知因为孙先生所在的单元是串联的,想交费必须将单元内12户的钱全部收齐,热电服务中心才能给办理开通手续,否则今冬不给供暖。孙先生经调查发现,单元内有的用户已不在此居住,有的不想取暖,根本无法协调达成统一意见,之后,孙先生又几次来到热电服务中心想交费,均被告知如达不成统一意见就无法供暖。 另外,最近几天记者也接到了很多“散户”打来的电话,因为既没有单位代收也没有物业公司统一代收,所以今冬无法取暖了。他们表达了同样的感慨:自己作为消费者是交给供热公司费用的,而且已经交了供暖管道的建设费用,供热部门不能说不供暖就不供暖了。遇到这种情况应由供热公司人员出面协调,或者将不想采暖用户的暖气切断,或者采取其它方式来保证想取暖的用户的权益,而不应该由用户自己来协调。 济南市热电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接到很多“散户”打来的询问电话,但是按照老规矩,串联供暖的必须是整个单元的用户都一起交费,要供暖就一起供,要停就整个单元一起停,供热部门没有精力去进行协调,只能是用户自己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