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开罚单:瞒报266.7万 海南中学被罚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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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47 新华网 |
近日,海口市统计局开出一张罚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瞒报劳动工资总额266.7万元的海南中学处罚1.5万元。 经海口市统计局查实,海南中学在2003年劳动情况表中,劳动工资总额上报数为668.4万元,而实际发生数为935.1万元,瞒报266.7万元,瞒报率为28.5%。市统计局认为上述事实违反了《统计法》的规定,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市统计局对海南中学开出《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后,要求海南中学在接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9月21日,海南中学对此进行了陈述和申辩,认为主要是有关报表不够明确,难以读懂,自己没有主观故意,没有构成瞒报行为,并提出了不知道处罚1.5万元的依据是什么?市统计局于2004年10月25日寄去了答复书,对统计中的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要求海南中学在接到答复书后5天内(10月30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交整改报告书、修正后的2003年劳动情况表等相关材料。但至今为止海南中学对此没有回应。 海口市统计局负责人透露,他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海南中学进行处罚。(完)(记者韩政 实习生周柳卿)(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