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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农转非月底有望解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02 南方都市报

  土地农转非月底有望解冻

  省国土资源厅称虽还没接到正式通知,但相关部门已传达明确信息

  本报讯(记者杨传敏)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冻结期将于近期结束,但对于基本农田,将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得的消息。

  解冻日期可能就在月底

  冻结农用地始于今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半年时间内,除了经国务院特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各地暂停审批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而解冻的消息出现在上个月底,据称至11月1日《紧急通知》中包括冻结农用地在内的三个禁令解除,国家将出台一套新的土地管理制度。据相关报道,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可重新启动土地开发和招商投资计划。

  昨日,记者为此采访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得到的消息是,还没接到解冻农用地的正式通知。不过相关部门已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近期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肯定会解冻,据说,这个日期很可能在这个月底。

  解冻后集体将成市场主体

  解冻农用地,是否意味着大范围的完全市场化的土地供应,会不会对房地产市场和耕地政策带来很大的冲击?对此,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表示,将于近期解冻的农用地,主要是指农区里早规划好的建筑用地。据相关人士透露,其实,用农区内规划建筑用地做开发在去年就有了,只是没有一个实施细则,而这个细则将在近期发布。今年解冻后,农村集体将可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和开发商交易,而在过去,这些农区建设用地的交易通常是先由国家收回的,市场的主体是政府。解禁后,带来的最明显变化,或许就是土地交易卖方市场主体的变化。这一方面可简化投资者购地的手续,另一方面,更将使闲置土地的市场交易更能反应市场需求。

  而农用地交易市场效率的提高,并不等于放松对农用地的保护。和农用地解冻同步的,是更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办法。据国土资源厅介绍,农用地若要流转为建筑用地,需确保不突破年内国家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为防止解冻农用地后可能出现的短期“反弹”,国土资源部已提醒各地农用地转用审批要“有区别、有步骤”,防止一哄而起和突击批地占地,优先保证的应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

  基本农田不在解冻之列

  据耕地保护处介绍,基本农田并未列入可解冻的农用地之列。据说,国家将会在农地管理、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出台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调整基本农田就必须经过国务院审批。在上月底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徐德立还指出,将定期向各市下达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目标,对没达到责任目标的,将责令限期补充根底和补划基本农田。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透露,土地的问题,其实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虽然说农村的建筑用地是早规划好到2010年的,但地方也可能会对这些规划作调整。这里可能会产生些小漏洞,目前还不清楚未出台的管理办法会不会对此再做一些限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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