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升幅不大 穗可能选择68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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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李小天)我省最低工资终于要提高了(详见本报11月2日A01版)!在七类最低工资中,作为省会的广州会选哪个档次?据了解,广州可能选择将最低工资标准定为684元/月。 不过,由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以前企业需要另外支付的职工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因而算下来本次最低工资升幅调整并不大。以广州为例,如果将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510元提高到调整后的一类684元,扣除掉最低社会保险费之后,员工每月的最低收入不过增加了20—30元。 定档需三方协商后再经批准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透露,新标准要到下月1日才实行,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选择档次时,劳动保障局必须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在三方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批准方可执行。 不过,有关人士曾算过一笔账,表示广州的最低工资必须有大的改动:本市现行的城镇人口最低工资标准是510元,如果一个家庭是双职工,则夫妇两人收入是1020元,而现行失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是300元,如此算来三口之家只拿低保每月就是900元,1020元和900元之间相差甚少,因此很多家庭宁愿选择吃低保也不愿就业,这对促进再就业极为不利。 一类工资升幅达34% 这是广东省自从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第六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最低的工资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10元,而之前的调整还是3年前确定的450元/月。 根据广东省公布的最新调整数据,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原来一样分为7类,不过每类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第一类更是由原来的510元提升到684元,升幅高达34%。广州2003年起实行的也是510元/月的一类标准,如不出意外,本次调整广州应该选择将最低工资标准定为684元/月。 一类标准实际提升不过20-30元 以广州市为例,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该市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分为两类,其中私营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缴费基数的最低限额为社平工资的55%,即:2353(社平工资)×55%=1294元,1294元再乘以每月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即为:1294×(2%+1%+8%)=142.34元。 也就说,第一类的最低工资扣除掉社保费用后,实际上只有684-142.34=541.66元,比原来的510元仅高出30元。 另外,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及其人员缴费基数的最低限额为社平工资的60%,即1412元,按照上述算法,第一类的最低工资实际上仅为684-155.32=528.68元,提升不到20元。 工资太低引发“用工荒”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为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进行调整的,按照该规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至少调整一次,以保证职工权益。有关专家则认为,今年以来在珠三角等地发生的“用工荒”事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资水平太低,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顺势而为。据悉,根据接受省劳动部门调查的企业反映,月工资700元以下的招工都有难度,700元到1000元之间可满足需求,1000元以上随缺随招。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属结构性调整,升幅确实不大,不过,20元的提高已属不易。“最低工资牵涉面太广,如果突飞猛进,企业受不了,会影响全省经济发展,另外,最低工资制订必须科学,我们在制订时根据了不少指标,具体而言,包括人均GDP、社会商品零售价格、平均家庭赡养支出、保险负担、平均社会工资的增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