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将收回违建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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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07 南方日报 |
城中村改造追踪 本报讯(记者/陶然 通讯员/傅伦为)在日前召开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全体干部大会上传出信息,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若有使用单位在政府出让土地上从事违法建筑行为,国土部门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陈玉堂局长在会议上透露,国土部门将在今后切实加强对土地使用者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将不准利用出让的土地进行违法建筑作为出让的前提条件之一。如果土地使用单位有违法建筑行为,经执法部门处罚后,将按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对于在政府储备土地上从事违法建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坚决制止,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陈玉堂表示,市国土部门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打好查处违法建筑这一关键战役,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