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发票被判刑3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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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1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廖奕文 通讯员/张淑玲)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地税局获悉,在今年“5·18”统一打击涉税假票证专项行动被逮捕起诉的4名犯罪嫌疑人,日前分别受到刑事处罚,其中主犯陈某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介绍,今年5月18日,国地税和市公安经侦支队联合开展了“5·18”统一打击涉税假票证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其中在沙田镇的打击行动中,共抓获涉嫌犯罪人员7名,端掉制假窝点3个,查获涉及全省各地市的路桥费、高速公路发票和各类客运发票等共计4万多份,收缴电脑、打印机、发电机等作案工具一批。 本案经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有3人被免予刑事追究,4人被逮捕起诉。经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案,涉嫌犯罪的4名制售假发票违法人员被依法认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其中主犯陈某(东莞沙田人)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两人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另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