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伙误死警察枪下 公安局赔偿30万平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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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2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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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晚11时40分左右,19岁的云南小伙儿陈军在回家路上中枪身亡,持枪者是云南勐撒派出所的民警。死者家属坚持认为陈军中弹是民警“故意开枪”造成的,而公安机关则辩称这是一场意外,是“奔跑中枪支走火”造成的事故。日前,公安机关答应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作为了结。 深夜追查被盗摩托车 10月20日前后,云南耿马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该县近两年来最大的摩托车系列盗窃案,经查证,有3辆被盗摩托车被贩卖到勐撒。27日晚11点左右,3辆赃车中的2辆被成功查获,4名刑侦民警随后到勐撒农场追查另一辆赃车的下落。此前,他们已知道该赃车的去向,此行只为了去找购车人。但购车人不在家,于是,他们来到勐撒派出所,该所派民警邓恢来协助他们追查最后一辆赃车的下落。 枪响后司机滚入水沟 10月27日晚11点40分左右,4名男青年驾驶两辆摩托车从勐撒镇往农场方向开去,邓恢来示意摩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就在摩托车接近邓恢来时突然加速,就是这个举动,让5名民警认为这两辆摩托车一定有问题。就在民警追赶摩托车的过程中,邓恢来掏出别在腰间的六四式手枪上膛,一声枪响,行驶着的摩托车应声滑倒,驾驶员滚入路边狭窄的排水沟里。 送到医院后男子死亡 邓恢来和罗向阳两民警跑到现场时,倒在排水沟里的男青年头上鲜血直流。两民警赶紧将该男子抬出排水沟,几人慌忙将其抬上警车,送往勐撒镇医院抢救。 医生检查后说,受伤男子颅骨严重骨折,镇医院无力救治,必须立即转县医院。几名民警正准备联系救护车时,医生说不用了,人已经死了。 死者骑的摩托不是赃车 当晚,事件被逐级上报,临沧市检察院、耿马县委、县政府、公安、检察院、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介入,并就此事件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有关工作人员火速赶赴勐撒开展工作。邓恢来的手枪被收缴。 凌晨,经过对与死者同骑一辆摩托车的男青年王某的了解,警方得知死者是勐撒农场职工子女陈军,今年19岁。当晚陈军与另外3个伙伴所骑的两辆摩托车并非赃车,只是没有牌照。 子弹差点穿头而过 10月28日凌晨2点以前,陈军的舅舅接到消息后在勐撒镇医院看到了陈军。当时,他发现陈军的后脑勺有一个烟头大的洞,脑浆顺着创口流出来。清晨4点左右,死者父母赶来,痛不欲生。陈军是家中独子。 10月28日上午,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准备对陈军进行尸检前,一张医院为陈军做的头部X光片被公开。该光片显示,陈军大脑内确实有一颗子弹,已经抵达前额,子弹弹道从后向前横贯死者头颅,只差一层皮就穿头而出。 陈军确实被枪击致死 公安局有关领导担心的问题终于成了现实——陈军确实是被枪击致死。考虑到群众对事件调查的公正性的担忧,公安机关主动采取回避态度,不介入事件的调查,而是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当天上午在医院时,一些家属和职工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将死者尸体抬出医院。为表示诚意,公安局两名副局长主动提出让他们来抬尸体。 30万元平息“走火”事件 10月29日下午4点左右,公安局最终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由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平息了事端。作为造成伤亡事件的当事人,邓恢来已被控制。(完)(据《北京娱乐信报》)(来源:济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