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300元”竟想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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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分别调高至560元和620元。然而,记者近日在市区一些职介机构张贴的用工信息栏上看到,部分招聘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未作相应调整,类似“包吃包住,月工资300元”的用工信息随处可见。 记者昨日上午在长春路一职介所的小黑板上看到了多条这样的招工信息:某公司招线切割学徒,包吃包住,月工资300元。记者向职介员指出这样的用工信息不规范,职介员不耐烦地说,工资由企业老板说了算,我们怎么能与老板讨价还价,职介所只负责提供用工信息。再说学徒工与普工终究有区别,能拿到这份工资就算不错了。 记者在鄞奉路的部分职介机构前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不少企业开出的月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线。如海曙区某物业公司招聘保安,开出的月工资是550元。记者说最低工资不是已经调整了吗?市辖各区应为620元。职介员显得一脸茫然:什么最低工资?不清楚。至于“学徒工,包吃住,月工资350元”、“杂工450元、清洁工500元”之类的信息更是经常在职介所发布的用工信息中看到。有的职介所业主还振振有词地说,过去学徒工只有十几元钱一月,有的甚至还要付学徒费,现在还能包吃住,应该满足了。 针对目前出现的公然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职介用工信息,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职工维权中心。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此类用工信息是极不规范的。作为职介机构应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职介员更应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职介行为。他们将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监察检查,使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市职工维权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学徒工还是普工,其月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至于“包吃包住”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不能替代工资,因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