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免赔”是大势所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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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500元免赔”是大势所趋? 多数车主质疑该规定不合理,省消委会称期待《反垄断法》出台对此类规定予以界定 一追到底 本报讯(记者刘佳)昨天本报报道了车险“500元免赔”的消息后,多数车主表示这是霸王条款,并质疑其合理性。但保险研究人士认为,车险“500元免赔”已是市场大势所趋。省消委会就车主的质疑表示,现在只能期待《反垄断法》出台对此予以界定并解决。 新手小事故多催生此规? 目前由于车险市场变数较多,很多车主不知如何选择。广州某保险经纪方面的研究人员李先生介绍,现广州虽仅人保一家保险公司欲实行该措施,但从市场角度而言,车险“500元免赔”已是市场大势所趋,多家保险公司之前已表达过类似想法,只是目前没实施罢了。 据其称,个中原因是广州交通事故多,日均死亡4到5人排全国前列,尤其是新手造成的小事故较多。据悉,警方统计显示:在约5000宗的交通事故中,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违章肇事案共计约1600宗,驾龄在1年以下的驾驶员造成事故800多宗。虽然广州各家保险公司竞争激烈,但这方面盈利空间已不大,所以多家保险公司才有此意向。 据悉,目前,除了人保实行“500元免赔”外,平安保险公司方面也推行该措施,不同的是,平安保险只对第一年使用的新车实行该措施。 期待相关法律予以界定 此规定一出台,多数车主就发出质疑的声音:难道500元就这样溜走了,这规定合理吗?省消费者委员会相关人士指出,此事就像“银行卡收年费”一样,均涉及金融、保险等竞争不充分的行业,但最初的选择权仍掌握在当事人手中,你可以选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至于目前“500元免赔”合不合理的问题要待《反垄断法》出台后界定并解决。 据悉,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在反复修改完善后已完成。 新闻链接 何谓“500元免赔”?人保广州分公司解释,赔付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保险公司将不赔付;赔付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将在原本应赔偿的金额中减去500元,即一起交通事故本应赔付1500元,按照“500元免赔”的原则,保险公司只赔付1000元。 但是人保方面表示,新条款没有溯及力,在新条款实施前投保且有效期未到的,仍按原条款执行;新条款实施后投保的,就按新条款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