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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纪检监察部门为干部提拔任用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0:04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兴仁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严格把关,有效防止“问题”干部得以提拔任用。

  2003年2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兴仁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县委组织部与县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联席会议的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县委组织部拟提拔任用干部,必须到县纪委(监察局)征求
意见,县纪委(监察局)接到征求意见函后,先由信访室具体查阅《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等相关资料,对有无举报情况进行对照,再将举报属实,或虽有举报但核查不实,及有举报但尚未核查的干部名单分别列出,然后对照结果报请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举报属实的干部建议不予提拔任用,对有举报但尚未核查的干部建议暂不提拔任用,对虽有举报,但核查不实的干部不影响其被提拔任用。自实行以来,共对195名干部进行把关审查。

  作者:刘天祥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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