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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不再是“免费午餐” 天津7家歌厅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0:09 新华网

  香港华纳唱片公司以其独立制作的MTV画面被侵权为由,率先向天津市东方之珠夜总会“发难”进行索赔,成为代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以及内地、香港、台湾的48家唱片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打响的“音乐维权诉讼第一炮”。此事经报道后,在天津市引起较大反响。该案立案至今已有半年时间,因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法院仍未下达一审判决。记者最新了解到,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也赶来“凑热闹”:就其享有权利的4首卡拉OK歌曲,再次将东方之珠等天津市7家有影响的歌厅诉上法庭,索赔总额达115万余元。截至2日
,7个案件已全部立案,其中一中院受理了2件,二中院受理了5件,先期受理的案子已定在近期开庭审理。

  新时代公司的代理律师宿胜利介绍说,这7家歌厅分别是东方之珠夜总会有限公司、皇冠明珠餐馆娱乐有限公司、阿一练歌房、舒泊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晟明餐馆发展有限公司、东海岸娱乐总汇有限公司以及活力娱乐城。新时代起诉的卡拉OK作品为4首歌曲,演唱者均为歌星毛宁,曲目为《蓝蓝的夜蓝蓝的梦》、《晚秋》、《心雨》和《涛声依旧》,每首歌曲的索赔数额为5万元。宿律师表示,为取得证据,此前他们已和公证员一起到上述被告的经营场所,现场点歌,当场制作录像资料,由公证员进行了公证。宿律师表示,他们还将陆续代表中唱、宝丽金等唱片公司,就尹相杰、谢东、孙浩等歌星的卡拉OK曲目提起诉讼。

  2日,东方之珠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或新时代方面的律师函。但由于此前曾因此被起诉,他们也积累了一些诉讼经验,并坚持认为上述唱片公司的起诉没有道理。作为卡拉OK行业的代表之一,东方之珠会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娱乐业的合法权益。(完)(记者胡然)(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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