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人受惠 太原市工伤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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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2:25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1月3日电记者安洋报道:日前,太原市工伤保险正式启动,首批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共有200余家,职工约10万余人。 这次太原市启动的工伤保险,其实质内容一是实行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及待遇标准等新的制度;二是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它将改变企业自己承担工伤风险的状况,解决困难企业无力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的问题,使广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和生活津贴在根本上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一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二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三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4%。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各类企业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缴费费率。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统一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六城区工伤保险全部由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经办,娄烦、古交、清徐、阳曲四县(市)设立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县(市)的工伤保险事务,基金收入全市统一的基金专用账户,工伤待遇按政策统一支付。太原市所有煤矿企业,凡在2004年年底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律停产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