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向内蒙古国税局原局长行贿4万的个体户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3:24 人民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3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新华建筑公司个体挂靠人员魏永安,为了追讨剩余工程款以及再揽到新的工程项目,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已被判无期徒刑)送了4万元“好处费”,近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魏永安得知内蒙古国税局要建住宅楼,便通过时任自治区国税局局长的肖占武,违反招标管理办法,以个体挂靠内蒙古新华建筑公司名义,承揽了内蒙古国税局3栋宿舍楼的土建工程,工程于1999年完工。2000年初,魏永安为了感谢肖占武,也为了让肖帮助其尽快结算剩余的部分工程款,以及在国税局其它工程项目中继续得到肖的“关照”,专程到肖占武家送了4万元“好处费”。

  法庭审理认为,魏永安在检察机关尚未完全掌握其全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能如实交代其行贿事实,并且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有从轻处理情节,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来源:新华社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