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打经济犯罪5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4亿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4:56 新华网 |
11月2日,长春市召开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这是长春自1999年以来第二次召开全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杰作了重要讲话。 5年挽回经济损失8.4亿 在会上记者了解到,自1999年以来,长春市公安机关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250起,打处经济犯罪嫌疑人126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先后攻克了“4·27”特大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0亿元的“5·2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王辉非法挪用2300万元资金案,李吉秀团伙金融诈骗案等一批长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案件。 经济犯罪呈现六大新特点 据了解,经济犯罪在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新时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1.发案数量明显增多,大要案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日趋严重;2.经济犯罪的种类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涉及领域和外延不断扩大;3.跨省市、跨地区及团伙化、智能化犯罪呈上升趋势,作案手段日趋专业化、隐蔽化;4.经济犯罪的国际化趋势加强,出现“土洋结合”、“内外勾结”等现象;5.案情错综复杂,违规与违法、违法与犯罪、犯罪与腐败相互交织,查处难度加大;6.受害人员量大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崔杰副市长表示,经济犯罪与腐败行为息息相关。 长春将建立“联席会制度” 会上,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长春市将建立健全打击经济犯罪预警、防控和协作“三大机制”。具体为:加快以经济犯罪案件管理系统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高效的经济犯罪监测系统;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建立经济犯罪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可防性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联网等渠道,加强与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协作,提高发现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水平。(刘英和东亚记者曹光宇 实习记者 徐爽)(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