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救灾将不再无偿 黄金72小时外细算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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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6:01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11月3日消息 台军协助救灾不再无偿,未来台军协助地方抢救风灾、水灾等均要收费。“国防部”昨天证实,将与“内政部”消防署会商修订有关灾害处理办法,朝“救灾收费”方向修法。若以“黄金七十二小时”为救灾时间标准,今后无论是山难或碰上水灾、空难等灾害,逾时的油料、器材耗损等开销,都要由“使用者付费”。 据台媒报道,“国防部”初步规划,除了紧急危难救援外,台军协助地方救灾所耗费的油料、器材损耗、保险等费用都将要求由地方政府支付;但是何谓“紧急危难”,“国防部”、“内政部”与地方政府见解都不同,目前正协调中。 根据“国防部”业务职掌,救灾兵力派遣是由作战计划次长室统筹,油料、器材等支持补给则是由后勤次长室负责。“国防部”官员表示,现行法令并未明文规定要付费,仅提及救灾作业机制的建置及各单位如何相互支持;如今要订定“收费规则”,主要是“立法院”、审计部都有要求,“国防部只是配合”。 为何以七十二小时为逾时收费标准?“国防部”官员说:“逾时不一定是指七十二小时,说不定是四十八小时,只不过黄金七十二小时一向是国际间救灾惯例,但确切时间还要再讨论。”(黄金七十二小时:是指灾难发生后,人类的生命力、体力可存续、忍受时间为七十二小时,一般称为黄金七十二小时。)(潇凝)(来源:中国台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