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事业单位人员“走穴” 有啥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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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21:33 人民网 |
网友:刘三元 时下,当人们谈论起医生、演员等事业单位人员“走穴”的事情时,总是批评得多、表扬得少。社会上普遍认为这些单位人“走穴”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单位人“走穴”,既为单位人收取红包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不利于单位团结,还容易影响单位及国家事业发展。 照此说法,单位人是万万不可“走穴”的。否则,定会遭世人唾弃。单位人“走穴”真的得不到社会认可吗?单位人“走穴”真的没有一点益处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也在逐步认同单位人“走穴”。 这不,浙江近日就出台新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兼职兼薪。该省人事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省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订的政策,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特长从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获取兼职报酬。像这种由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回报的做法在全国尚不多见。(《现代金报》2004年11月1日) 面对单位人“走穴”之风,此前社会上多为抵制得多,但越抵制,“走穴”之风就越刮得强劲有力。既然抵制不住,就应采取疏导的办法,效果反而理想些。笔者以为,浙江的做法非常实事求是,定会收到不俗的成绩。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单位人“走穴”其实是有一定益处的。 单位人“走穴”有利于社会人才共享。长期以来,人才资源仅仅被视作“单位人”。这样的认识、体制,造成了现在有些单位人才闲置、有些单位人才奇缺的社会反常现象。如何改变这种现状?那就应树立“大人才”的发展观念,使出人才共享的高招。人才共享就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统分统配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向在政府有效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转变,通过有偿使用、平等协商、利益驱动、市场定位、政府引导,使人才的流动逐步趋于合理和有序。单位人“走穴”只要把握得当,是可以产生“带土移植”和“筑巢引凤”的效应的,也是可以达到“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的目的的。 单位人“走穴”也有利于降低单位用人成本。以前,由于机制不活、市场运作不充分,一些单位储备着大量人才,却不能给他们用武之地,造成了人才的闲置与浪费。另一些单位则人才紧缺,限于经济实力,又养不起这类人才。现在,单位人“走穴”后,与用人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可以“用人不养人”,这样不仅专业人士有了更多的发挥自己特长的机会,而且也可以降低单位用人成本。 单位人“走穴”更有利于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体现个人的价值。对于高级人才本身来说,能不被一个用人单位禁锢而获得“解放”,兼职兼薪,在充分发挥自己作用的同时,还可以增加收入。同时,兼职兼薪作为一种政策导向,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一个崭新的方式。“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单位人“走穴”,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