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要配专职保安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3:00 天府早报 |
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发出通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早报讯(记者胡泽文何筝)昨(3)日记者获悉,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公安局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有一名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 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校 该通知指出,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要严格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家长接送孩子一般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各城区内学校、幼儿园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对地处流动人群较密、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幼儿园,要适当增加保安力量。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防范体系,如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出入IC卡身份识别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110报警系统。 未到校学生要报派出所 班主任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非正常情况未到校学生要仔细查明原因,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根据情况报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接报后,要在立即报告分、县(市)局的同时,由分、县(市)局内保部门报市公安局内保处。对学生流失、辍学、出走、逃学等不正常行为,切实进行排查制度、跟踪制度,查明原因。 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公安要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尚未破获的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涉校刑事、治安案件进行逐案研究、分析,精心梳理、整理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要严厉打击流氓滋扰、严重危害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流氓恶势力团伙,以及敲诈勒索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对“大欺小”、“多欺少”情节严重的中小学生,要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其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