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国家开发行再签金融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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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4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陶然)继前两次签署金融合作协议之后,昨日深圳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再次举行了金融合作协议座谈会暨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双方合作进一步加强。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以及省委常委、深圳市长李鸿忠在签字仪式前会见了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对该行长期以来对深圳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今后该行能进一步加大对深圳各项建设的融资贷款支持。 去年3月23日,深圳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举行了金融合作协议座谈会暨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十五”后3年及“十一五”期间向深圳市政府提供总额330亿元的中长期贷款,用于支持深圳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等25个项目的建设,涉及交通、物流、电力能源等8大领域,同时在深圳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这是继2001年12月签订第一次金融合作协议之后的第二次紧密合作。目前,部分贷款的运用已逐步在一些项目建设上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