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注意污染企业搬迁中的城乡公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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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00 红网 |
近日有消息,据北京市发改委透露:北京市电磁线厂、北京阀门四厂等7家污染扰民企业将搬往郊区,原土地使用权则大多实行有偿转让。上述企业将在新厂区实施升级改造,扩大经营规模。(见《新京报》11月3日报道) 读了报道,笔者不禁想起了一个污染扰民企业搬往郊区后产生的城乡公平问题。 应该说,在多年来的城市发展中,城市的污染扰民企业有不少已陆续迁往郊区,如此城市的环境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善,而这些企业也通过土地有偿转让与置换的办法,在经济上得到了不少好处。但想说的是,在这些搬往郊区的污染企业中,在生产时并没增加先进环保措施,而是仍象在城市生产那样在对环境产生着污染,也就是说,这些企业以前污染的是城市,现在却是在污染农村。如此也就产生了一个社会问题:即在城市不容生产的污染企业,在农村就可以生产?难道这些企业在城市有污染、在扰民,在农村就不污染、不扰民了?想这结论也应该是不言自明的,那这城市污染企业搬迁中的问题是否同时也折射出了一定行政理念的错位? 还有,以现有的城乡关系看,农村大多还是城市副食品的生产基地,所供应的对象也是城市和市民。如果城市污染企业在环保措施未加改善的条件下,就仓促将企业迁往农村,那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环境必定也会受到污染,结果同样也会损害农民与农村利益的同时,最终也会由于环境污染而影响到农副产品的食品安全,进而再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所以只能说,如此不加改善的污染企业搬迁,应该是一种环保理念的误区。而对此如不加纠正,也很可能会在城乡环境保护问题上陷入尴尬的二难困境。 所以笔者觉得,在对待污染企业搬迁上,北京有关部门应该有城乡一体化的环保观念,对城乡的良性环保要有正确的总体权衡与把握。否则,如只以牺牲农村环境利益来换取城市环境的一时改善,不仅会污染农村,而最终城市的现有环境也同样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所以,应该尽早树立城乡环保的公平观念。当然,这不只是北京一地要注意的问题,应该说,对其它城市同样也有着相同的普遍意义。 对此,不知有关部门以为如何?(稿源:红网)(作者:周义兴)(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