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在线商务模式被告侵权 将引起一场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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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39 人民网 |
据外电报道,一家名为DETechnologies的公司在美国Roanoke地院提起诉讼,控告戴尔商务模式侵权。若DETechnologies胜诉,未来从事在线零售的公司可能都必须缴付专利授权费用给DETechnologies,总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亿美元。 DETechnologies在1996年向美国专利局提出电子商务流程专利申请,直到2002年才取得专利,控告戴尔只是该公司授权计划的一部分,DETechnologies希望能取得戴尔在美国境外销售额的部分金额做为专利授权费,2004年度戴尔来自美国境外的销售额将近150亿美元。 报导引述DE Technologis的诉状指出,在专利取得前,该公司专利曾经过美国专利局多次审查,且审查长达6年。 事实上,商业流程专利向来饱受法界人士诟病,尤其有许多网络或电子商务相关的商业物流,只是由纸上作业转为电子作业,就能取得专利,其中,并没有任何创新部分,但美国上诉法院在1998年曾确立一则判例,只要商业流程的确取得专利局核发的专利,效力就存在。戴尔并未对此事做任何评论。(豆豆整理)来源:计世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