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建议:让农民“离土”无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02 人民网 |
本报讯(记者徐琪忠通讯员陈毅然)在以“三个集中”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郊区新一轮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切实有效地落实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市政协一份建议案《关于城市化进程中落实本市离土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建议》日前提交市政府。建议案强调,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必须将落实离土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作为土地征用、户籍转性的前置条件,在源头上落实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 建议案建议,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在本市征用地过程中,必须将落实离土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作为土地征用、户籍转性的前置条件,从而在源头上落实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绿化、基本建设等不直接产生效益,但对周边土地有提升效益功能的公益性项目,政府要在土地出让中提取相应资金,专项用于解决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一些因土地出让而产生的收费项目如征地出让金等,要优先用于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必须限期解决遗留的离土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区(县)乡镇三级财政要确保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遗留的离土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要分阶段、分类别、有步骤地解决离土农民中各类历史遗留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防止引发新矛盾。 建议案呼吁,要将离土农民的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地区发展计划,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就业的专项支出。郊区要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适合离土农民就业的产业项目,吸纳离土农民就业,并制定政策鼓励离土农民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尤其是青年农民必须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到郊区开办培训班。 建议案建议,在政策上允许离土农民既能参加“镇保”医疗保险,又能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形成“‘镇保’保风险,合作医疗保基本”的功能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对离土农民中的特困人群实施有效的社会救助,要把以政府为主线、社会团体为补充的保障和救助的组织网络延伸到社区,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社会救助机制;要从土地转让所得中留出固定份额,用于建立贫困离土农民帮困救助基金,及时救助那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一时难以覆盖的困难家庭。 建议案说,本市已制定了《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等政策,但在实践中须不断健全完善,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克扣、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和各类社保资金的行为,对违法的要依法查处,真正形成离土农民“地有所补、劳有所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的局面。来源:《解放日报》(责任编辑:杨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