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政策大力推进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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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11 人民网 |
人民网宁波11月4日电 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27条政策意见,将构筑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相适应的“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 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将以参与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和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为契机,以进出口为特色的国际国内贸易和生产型服务业为重点,以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为抓手,坚持改革活商、开放兴商、科技强商、服务优商,通过国际化带动、市场化运作、信息化支撑、法治化保障、规模化发展,实现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根据《意见》,到2010年宁波服务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5%;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以知识型服务业和生产型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在全市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发达、规范的现代化大市场体系,使宁波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生产要素配置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一批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宁波落户,金融、会计、法律、咨询等行业服务国际贸易的能力显著增强,口岸进出口额占全省的二分之一以上,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000万标箱。完善布局合理的新型现代服务业体系。优化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业运行环境。建立和完善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法治环境,信息化应用水平接近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基本形成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县(市)区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设立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督查机构。(邓少华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