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舞白沙”风波乍起 “烟草”广告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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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12 人民网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句让许多观众熟悉的电视广告语,因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11月2日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并责令停播。(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刘翔“鹤舞白沙”被停播) 据广告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等广告语在电视屏幕上时有出现,违反了相关规定。目前广告监测中心已经将获取的违法广告信息进行了处理,其中情节严重的已被立案调查。 “鹤舞白沙、我心飞翔”广告片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实时监测并作出“停播”处理后,昨日,白沙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类似广告片被认定属于烟草广告,集团将考虑重新制作广告片。 除了白沙集团之外,像红河、大红鹰等烟草企业都在电视媒体上播出广告片,它们的广告是否违规呢?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专家和企业。 昨天,白沙集团市场部部长黄朝辉告诉记者,集团高层已经了解到“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形象广告片在北京被禁的消息。 黄朝辉说,因为工商部门的停播通知是针对播出机构的,集团正在开会研究对策,并打算由市场部派员进京进一步了解情况。 黄朝辉表示,“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是白沙集团的品牌广告语,曾经用作白沙卷烟厂的烟草广告语。“集团制作的广告版本有许多种,为北京媒体提供的广告版本并未出现‘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完整字样。” 至于是否会另外制作“更安全的”广告片,黄朝辉说,如果类似广告片被认定属于烟草广告,集团将考虑采用更稳妥的宣传途径。 记者采访白沙集团的央视广告总代理时,有关“北京版本没有出现完整字样”的说法得到了证实。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烟草企业在五大媒介(广播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上发布企业形象广告时,不能以任何形式发布涉及到烟草的广告内容。 至于如何判断广告内容是否涉及“烟草”,这位人士表示,工商总局曾经对一批烟草企业发布的烟草广告进行过查处、认定过一批烟草广告语,如果这些企业继续使用这些内容发布企业形象广告,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烟草广告。(特约记者革继胜) 来源:新闻晨报 对叫停“鹤舞白沙”广告的追问 因白沙文化传播公司隶属于以烟草生产为主的白沙集团,刘翔代言“白沙文化”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其实人人都心知肚明,“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虽然拍得美伦美奂,且不包含半点烟草信息,但这则广告显然打了法律的“擦边球”,是一种经过精心包装的变相的烟草广告——无论怎样的辩解和粉饰都否认不了这个事实。从这个角度看,工商部门叫停“鹤舞白沙”当属合理合法之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举无疑可问。 其一,“鹤舞白沙”广告已经做了许多年,并非始于刘翔代言“白沙文化”。那么,明知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各地工商部门(包括北京市工商局)为何一直睁只眼闭只眼,长时间没有责令停播?莫非一有了大牌明星代言,这广告就变得涉嫌违法了?刘翔为其代言,确实让“鹤舞白沙”的名气和影响力陡增,那么,判断一则广告是否违法以及是否予以叫停,应该依据某则广告的影响力大小吗? 其二,类似于这样打法律“擦边球”的烟草广告,并非此一家。什么“天高云淡”、“天之骄子”、“爱我中华”、“红河雄风”、“红塔集团”、“福文化传播中心”等等,我们每天都能在电视上看到。和白沙集团一样,做这些广告的企业,也都是边生产烟草边做其他生意,如果认定“鹤舞白沙”涉嫌发布烟草广告而违法,那么这些企业的广告也有着同样的问题。为何只叫停此而对彼不管不问?再说,而监测系统发现的1457条涉嫌违法广告,是否都将叫停或予以查处? “白沙文化”为请刘翔代言并制作广告,投入了巨额资金,工商部门的一声叫停,就可能让这些投入打了水漂。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怪不得别人,因违法而遭受损失属于咎由自取;但是从情理角度看,“白沙文化”又确实有点冤。如果“鹤舞白沙”早些被认定为烟草广告而禁止发布,这个损失就可以少一些;如果在叫停“鹤舞白沙”的同时,一视同仁地叫停其他涉嫌违法的变相烟草广告,也许更能够让人服气。更重要的是,叫停“鹤舞白沙”这件事表明,什么样的广告属于烟草广告、经营烟草的企业是否一律不准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等问题,需要法律给出一个明确而严格的说法。(网友: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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