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失足少年圆了大学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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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18 法制日报 |
法官助失足少年圆了大学梦 福建省仙游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发挥审判人性化的特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两名失足少年重新找到了人生目标。 8月24日,一封来自西安某学院的本科录取通知书让小刚(化名)激动不已。2002年1月的一天,正上高二的小刚出于好奇,盲目地跟随一伙人去“做单”(抢劫),待他明白什么是“做单”时,已经悔之晚矣,很快他就因涉嫌抢劫而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所里他几次欲自杀。仙游县法院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这个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较好,在校表现也不错,遂决定对他从轻处理。判处小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为了更好地对小刚实施帮教,仙游县法院还多方联系,帮他转到另外一所中学就读,使他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年高考前10多天,仙游县法院还将几名法官捐赠的500元钱送到小刚手中,勉励他克服困难,专心考试。 另一名失足少年小强(化名),犯罪时也是高二学生,因受电视剧中男女亲热镜头的刺激,一时冲动实施了强奸(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后小强觉得无脸见人,整天闭门不出,情绪低落。仙游县法官得知情况后,马上派出帮教人员做小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引导下,小强终于走出了心理阴影,并于今年考上了大学,开始了新的生活。 据统计,自2002年7月份以来,仙游县法院共对1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判处了缓刑,目前已有两人考上大学,9人在中学读书,6人走上了工作岗位,无一人重新犯罪。 陈火龙刘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