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低于500元不再理赔 有车族质疑新版车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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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2:03 乌鲁木齐晚报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1月1日起推出了新版车损险,由于新车损险规定“今后将不再对500元以下的车损险进行理赔”,受到了首府消费者的纷纷质疑。 当日,记者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该公司的车损赔付以500元“起步”,也就是说,今后人保财险不再对500元以下的车险赔案进行理赔,超过500元的赔案只赔500元以上的部分。 许多车主表示,车身划痕、车灯破碎、玻璃破碎、划伤四种情形的修理费多在500元以下。经济车型更换常用易损零配件,大多数都低于500元,500元以下得不到理赔,购买车损险还有什么意义? 据记者了解,车主如果想保500元以下的部分,还需购买《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这一附加险。 “500元以下就不赔了,这样合理吗?”一位司机听到这条消息后表示不满。甚至有司机产生了极端的想法“500元以下的事故统统不赔,那么自己是不是以后开车就更猛点?” 按照很多车主的分析,在行车过程中,小磕小碰再所难免。如果想让保险公司对小事故也赔偿,还得另买附加险,这明显是一种变相涨价。 与此同时,许多车主都质疑:“花钱买保险买的就是安心,而保险公司单方面订立条款,是不是应该属于霸王条款?” 首府车市的一些汽车经销商表示,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很多,因此,新车损险对目前的汽车销售没有什么影响。 自治区消协副秘书长阎保平表示,如果该条款在实行过程中,能够在不违反法律条款的前提下给客户让利,应值得鼓励;如果所制订的条款属于不平等条款,就应该停止。看来,人保新车损险是否能让市民接受,还需要市场来检验。:(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周科 曲媛媛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