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声称已经过批准人保新车险不违规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3:4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毛晓梅)针对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车损险有关条款引起的一些争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人保新车损险产品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并不涉嫌违规。 董波说,就财产险而言,目前,车险、非寿险新型产品、法定保险等条款费率严格由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审批或备案。“绝对免赔额条款在国外很常见,在国内市场也不是今天才有的东西。从审批情况看,现在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公司都已经引进了免赔额制度。” 人保车险新规对消费者不公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对记者说,如果其他保险公司跟进效仿,大家形成行业集团利益,消费者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那就是名副其实的“霸王条款”。出现这种情况时,保监会就应当出面协调,以避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孙勇认为,目前虽然不能肯定人保此举为“霸王条款”,但从人保在业内的影响以及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看,人保此举对消费者而言仍不公平,仍是在利用自己的交易优势加大投保人的受益成本。 亏损不应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为了解决“一些业务出现亏损”等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推出车损险新条款,引入500元绝对免赔额概念,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指出,造成人保公司“一些业务出现亏损”的原因很多,这当中包括管理上和监督上存在的问题。因此,经营者不应一味地将亏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应当多从自身找原因,通过加强监管改善经营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