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时丈夫偷欢 妻子索“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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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3:5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4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33岁的顾小姐患上精神抑郁症有一年了,病因是老公有了外遇。她不愿意就这样满足丈夫的离婚要求,希望由第三者引起的精神损害能有个赔偿说法。 ——丈夫有外遇离家出走 顾小姐和丈夫都是江苏人,2000年时一起到上海浦东一家装潢公司打工,可丈夫突然发生了外遇,对方就是同一单位的设计师。 去年10月,顾小姐刚做完流产手术,从上海回老家休养20天后回到上海,她发现丈夫有外遇后劝丈夫改过。但做业务员的丈夫去年年底离家出走了,并且和设计师双双辞职。两人在外面租了房子,合开了公司。最近,顾了解到丈夫还买了车。 ——精神倍受折磨患病 顾小姐说,一开始,脑子乱得厉害,等邻居发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光着脚在小区内走,最后晕倒在地上。她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四天,同事来看她,她都不认识。后来她多次到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而此前,她从未得过这样的病。 ——无法接受离婚想要赔偿 之后,虽然丈夫已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顾小姐不愿意。 她查阅了《婚姻法》,妻子在流产、妊娠期间,丈夫不能提出离婚。而她的丈夫显然违反了。每次她去丈夫的公司里找他,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上海飞骋律师事务所李延微律师称,目前婚内精神损失赔偿很罕见,而且是由于第三者关系产生的精神损害,其精神损害程度是比较难确定,顾女士首先要证明自己的精神伤害确实是由于对方所导致,而且要有第三者和丈夫往来的具体证据。(王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