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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新举措:领导奖惩与单位考核成绩息息相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8:06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11月4日电记者胡谋报道:日前获悉,深圳公安机关近期将实施新举措:奖惩机关领导班子同所在单位考核结果直接捆绑,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一把手调离本单位,或视情况予以降职或免职。

  为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今年深圳警方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15%为优秀,20%为良好,总分60以下或执法质量考核不达标的为不合格。被评为优秀单位的,一把手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一把手年度考核也为不合格。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一把手调离本单位,或视情况予以降职或免职。

  而针对普通民警的个人考核结果,则按照公务员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日常考核中,成绩靠后的民警,根据情况参加民警素质提高班,双向选择,跟踪考核,仍然不能履行职责的,根据公务员管理规定,坚决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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