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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接送孩子不得进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5:28 法制晚报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就此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学校(单位)要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有一名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学校经费中要有用于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项经费。家长接送孩子一般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各城区内学校、幼儿园要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中心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量安排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应由经成都市公安部门准予成立的保安公司派驻和管理,对地处流动人群较密、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幼儿园,要适当增加保安力量。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防范体系,如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出入、IC卡身份识别管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110报警系统。

  通知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学校要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增添防控措施,努力减少外来暂住人口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流氓滋扰、严重危害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流氓恶势力团伙,以及敲诈勒索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对“大欺小”、“多欺少”情节严重的中小学生,要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其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

  作者:曹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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