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不以盈利为目的 宝安严禁变相开发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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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7 南方日报 |
聚焦“城中村改造” 本报讯(记者/江强)昨日,宝安召开违法建筑清查工作和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提出城中村(旧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模式,不以赢利为目的,严禁以旧村自改的方式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和对外销售自用房。 会议要求,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尽可能结合全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布局,优先安排公共设施改造项目、商业物流改造项目,控制以建设商品住宅为目的的改造项目。旧村自改项目管理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应在原村(居)民旧屋村选址和划定范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市型住宅,建成的住宅用于安置本村村(居)民自住自用,不得借搞旧村自改的方式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和对外销售自用房;二是凡需进行旧村自改的项目,须先上报旧改部门审查,列入旧城、旧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实施;三是区、街道两级旧改部门将严格审查旧村自改项目的规模、规划及配套设施安排,制订改造项目的控制性规划、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套要求,各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四是过于分散或不宜在原址上重建的旧村自改项目,可考虑异地建设方案,但应处理好旧村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改造完成后由政府收回旧村用地。 会议确定,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以货币补偿为主,对村内居民住宅可以实行产权置换方式补偿,或者采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住宅的,补偿给居民的房地产面积原则上不超过每户480平方米,超过的合法住宅面积实行货币补偿。 据了解,宝安区今年确定了16项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改造试点项目,总占地面积130公顷。区旧改办正抓紧制订全区城中村(旧村)改造中长期计划,年底前将完成2005年度城中村(旧村)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 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成立 本报讯(记者/陶然 通讯员/郑广翔)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了解到,该局业已组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抽调的6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对口、责任心强的骨干。 这个专门的办公室正在进行的几项具体工作包括,继续完成城中村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纲要和技术规范,作为审定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依据;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