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标侵权纠纷案昨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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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唐梦 实习生/刘三琴)昨日上午8时30分,“珠江”商标侵权纠纷案在佛山市工商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参加这次听证会的主要三方分别是案件调查人佛山市工商局、当事人佛山市珠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珠江电器”)、第三听证人广东珠江开关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开关”,也是本案的行政诉讼方)。此外,还有来自社会各界数十人参加旁听。 事件回放 珠江电器不服处罚 行业协会出面调停 今年年初,珠江开关在市场打假过程中发现珠江电器生产销售的电器产品,有仿冒“珠江”注册商标及外包装等侵权嫌疑,便诉讼到佛山市工商局,要求从严查处。工商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查取证后,于今年3月查封了珠江电器37695个侵权产品,责令立即停止侵犯“珠江”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处以罚款207473.2元。珠江电器不服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要求佛山市电器仪表行业协会出面协调。在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下,佛山市工商局于今年8月底决定举行听证。 激辩现场 加注“珠江电器” 是否误导消费者? 在听证会上,三方围绕珠江电器在其注册商标旁加注“珠江电器”字样的做法是否侵犯珠江开关的注册商标——“珠江”的专用权展开了激烈的辩驳。当事人珠江电器认为,加注的“珠江电器”字样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且并无显著性。公司的名称里原本就有“电器”二字,再加上“珠江”就有利于区别其它同类生产厂家,而珠江开关注册的只是“珠江”。此外,珠江电器还强调,“珠江”是地理名字,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条件,使用“珠江电器”是合理、善意的。 而案件调查人指出,珠江电器在其注册的“ZUJIA ELE SWI”文字及图形商标旁边加注“珠江电器”,容易使普通市民将其与珠江开关注册的“珠江”商标混淆,误导消费者。珠江电器对此解释说这是该公司的简称,案件调查人指出企业名称应该规范使用而不能随意简化,珠江电器此举不是善意使用。 第三人珠江开关对珠江电器的说法也提出异议,认为珠江电器故意将其注册商标与“珠江电器”紧密使用在一起,使公众误认为两者是一个整体,在产品包装装潢上有模仿珠江开关的嫌疑。 听证会到记者下午5时30分离开时,各方还在激烈争论中(详细报道请看今日南方日报《佛山观察》C203版)。 |